时间:2025-10-25 08:17:06 浏览量:2
1、员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地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2、员工如实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附上所需提取材料向单位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提交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印章。相应栏目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托管。员工办理户口登记,应当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 3、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或提交规定的提取材料。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员工应携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和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如果资金自动转入同名银行卡,公积金中心将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审核后将提取的金额直接转入员工同名同名银行卡,员工无需到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相互支持性、保护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缴纳义务。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均存放在专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