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5 08:56:32 浏览量:2
1、个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月收入5000元以上且8000元以下的,征收3%的个人所得税;
3、个人月收入大于8000元且小于等于17000元,需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
4、个人月收入大于17000元且小于等于30000元,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5、个人月收入3万以上且4万以下的,征收25%的个人所得税;
6、个人月收入4万以上、6万以下的,征收30%的个人所得税;
7、个人月收入6万以上且8.5万以下的,征收35%的个人所得税;
8、个人月收入85000元以上的,征收45%的个人所得税。
税法修改决定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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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教育费:每名纳税人子女每月标准扣除额1000元;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的,在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以内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第一套住房实际产生利息期间,按每月1000元标准利率扣除;
5、住房租金:省会城市租房标准扣除额为每月1500元,百万人口以上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人口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100万以下人口每月800元;
6、养老: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按共同扣除。